山东疫情安全提示语:守护健康,共克时艰289


在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形势下,山东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,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为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特发布以下安全提示语,供广大市民参考遵守。

一、坚持个人防护

1. 佩戴口罩。在公共场所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、出入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,务必佩戴合格口罩,做到鼻、口、颌完全覆盖。

2. 保持社交距离。在公共场所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,避免聚集、扎堆。

3. 做好手部卫生。勤洗手,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,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。咳嗽或打喷嚏时,用纸巾或手肘遮挡口鼻。

二、少外出、不聚集

1. 减少不必要外出。倡导居家办公、网上购物、线上学习等方式,尽量减少非必要人员流动。

2. 避免聚集活动。大型集会、派对、聚餐等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。

三、做好健康监测

1. 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。如果出现发热、咳嗽、乏力、咽痛等症状,及时佩戴好口罩,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。

2. 如有涉疫地区旅居史或与阳性人员密切接触史,及时向社区、单位报备,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核酸检测。

四、主动扫码登记

1. 进入公共场所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积极配合扫码登记,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行程轨迹。

2. 保留好相关记录,以便在需要时提供核验。

五、做好环境消毒

1. 家庭和工作场所定期进行消毒。对门把手、桌椅、地面等频繁接触的表面,使用含氯消毒剂或75%酒精擦拭消毒。

2. 勤开窗通风。保持室内空气流通,避免空气污浊。

六、及时接种疫苗

1. 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。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,能够显著降低重症和死亡风险。

2. 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,请尽快前往接种点接种疫苗,完成全程免疫和加强免疫。

七、合理储备物资

1. 准备适量居家生活必需品。包括食品、水、药品、卫生用品等。

2. 保障日常生活所需,减少外出采购频率。

八、关注官方信息

1.密切关注权威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,及时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控措施。

2.不信谣、不传谣,从官方渠道获取真实准确的消息。

九、遵守法律法规

1. 自觉遵守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规定。

2. 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开展工作,积极做好检疫、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。

十、加强心理建设

1.保持乐观心态,正确认识疫情。

2.加强心理疏导,保持心理健康。

各位市民,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齐心协力,主动做好个人防护,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措施,切实保障自身及他人健康。共同守护我们美好的家园。

2025-02-0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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